访谈|美宝集团副总裁刘钢:“入场”更便利,外企对中国市场充满信心******
(第五届进博会)访谈|美宝集团副总裁刘钢:“入场”更便利,外企对中国市场充满信心
中新网上海11月6日电 (谢梦圆)“我们从36平米、150平米、300平米到今年的400平米,企业的展台面积不断扩大。”连续五年参与进博会的美宝集团是一家专注生命科学领域的外资企业,集团副总裁刘钢回忆说,第一次参会时对进博会不甚了解,最初的展位设计只有9平方米。“一开始我们把美宝国际分公司的技术和产品引入中国,随着我们在进博会上的巨大成功,很多国外的企业看到了这样的机会,组团来参与进博会。我们代理的产品不断增多,比如一些美国企业和欧洲企业愿意通过美宝的窗口进入中国市场。”
此次,美宝与南加州大学的联合科研中心推出了一款医疗诊断设备——一次性高清食管筛查工具“EndoVu”。该设备可用于早期食道筛查,使用一次性高清摄像头,污染风险大大降低;采用超薄型材设计,直径6毫米,易吞咽。采用高光谱代谢成像、云计算和AI评估技术,无需实验室分析,就可帮助胃肠道医生评估患者是否需要进行完整的食管镜检查。“EndoVu”具备所需操作人员少(减少66%)、操作时间短(5分钟/人次)、筛查费用低、设备造价低、可高度并行筛查提高患者周转率等优点。目前该设备在中国处于临床试验阶段,即将进军中国市场。
据悉,本次美宝共带入17个科研项目参会,计划借助进博会将项目落地中国,目前已处于商务洽谈阶段。美宝和南加州大学合作项目众多,此次参会的有10项,其中生物医药项目有9个,“EndoVu”只是其中之一。刘钢补充道:南加州大学看到了我们在第四届进博会上的成果,于是这次联手参会。
即便有不利因素影响国际贸易合作,但刘钢仍感受到外企对中国市场的信心,“很多国外企业都在思考怎么能更好更快地进入中国市场,因为他们知道,蛋糕谁先抢一步,谁就可能吃得更多。”一些无缘本次进博会的外资企业甚至会将产品和技术“托付”给美宝代为介绍。
“确实大环境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中国能够在这个关键时刻继续扩大开放,保持开放的力度和决心,这是在世界上比较罕见的。”刘钢认为,中国本土市场足够巨大且具备潜力,能在发展本土市场的同时吸引国际贸易加入。
对刘钢来说,另一个切身感受是外资企业进入中国越来越便捷,他曾准备了一大叠纸质材料办理业务,没想到最后只花了约十分钟上网操作就将事办妥,“我觉得政府的服务意识更强了,办事更容易了,原来我要盖几十个章,都不知道找谁,现在是一站式服务,包括一些公示都能在网上找到。这两年越来越好,原来一头雾水,甚至外企和国内企业还有明显的差别待遇,这两年大家一视同仁,营商环境逐步改善。我们这些外企、包括朋友圈的企业确实充满信心。”
下一步美宝将扩大在中国的金融投资,刘钢说,这两年中国的政策给外企不断带来惊喜,“每次我都期待中国的好政策能够有更多”。中国各个行业、尤其是科技类行业将会有很大发展,美宝愿意在这些领域进行投资,扶持一些优秀的企业,并带领国外优秀企业进入。除此之外,美宝还会在化妆品行业投资建实体厂,他介绍,原本在美国的高端化妆品获得了较好的市场反馈,所以计划在中国加大投资,继续生产,并希望能将产品供应到全世界。(完)
【光明论坛】激活数据潜能 建设数字中国******
【光明论坛】
作者: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日益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围绕如何建立和健全关于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意见,为做好数据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也为激活数据潜能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作出了有力的制度安排。
数据是映射大千世界的符码,数据中自有大千世界。宇宙星空、山川河流、鸟兽虫鱼、人类行为、国家治理、社会百态……万物皆产生数据,万物皆可被数据化。自人类社会产生起,数据就承载着人类对自然万物、生产生活的记录和表达。从传统数据到网络数据,从“小数据”到“大数据”,数据日益成为理解万事万物最微观、最奇妙的元素。在信息化发展新阶段,数据爆发增长、海量集聚,量的累积逐渐引发质的飞跃。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内,大数据技术使数量巨大、来源分散的图像、声音、文件等非结构化数据得以被广泛搜集、存储、利用,使分析、预测、捕捉隐藏在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的深层逻辑成为可能,人类认知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得到极大提升。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数据原是伴随自然与人类而产生的寻常事物,但数字技术为其赋予了无尽潜能。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数据已成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性资源,并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通过数据,可以更好地理解自然和社会的运行规律,推动生产力发展,优化生产关系,丰富人类生活,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但数据并非自在之物,而是人类协作与互动的结果。数据不仅承载着个人、市场主体与国家的大量信息,关系到公民个体人格权益、市场主体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还呈现出不同于传统知识产权的全新特点。如何既鼓励数据的充分流通利用,又通过制度设计进行科学合理的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就成为信息时代制度创新的重大课题。
数据相关权益配置,是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作为世界第二数据大国,我国深刻认识到大数据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机遇、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所具有的战略意义。2021年公布实施的《数据安全法》明确提出“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但数据流通利用除供需双方外,还涉及协助数据产品开发的第三方服务商,情形复杂、链条悠长、风险突出。为推进数据合法合规交易,我国多年来一直在探索数据交易所建设。在此背景下,此次意见提出探索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结构性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推动建立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是对数据相关权益合理配置这个世界性难题的创新性开拓。
促进数据流通和交易是数据基础制度的核心。数据交易是新业态,也带来新问题。由于数据的无形性和可复制性,除了不易计量、难于定价且合规评估复杂外,交易一旦达成,无论是买方发现“货不对版”,还是卖方认为数据已被使用,都“无法退货”。如何确保数据需求方接收到的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数据提供方交易后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决定着数据制度体系的成败。此次意见尝试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试图建立数据来源可确认、使用范围可界定、流通过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必将推动鼓励数据流通利用的制度创新。
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是数据基础制度的重点。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数据要素不断创造新的价值,也不断产生利益纷争。针对数据收益分配问题,此次意见既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强化基于数据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激励导向,平衡兼顾数据内容采集、加工、流通、应用等不同环节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也努力做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强调完善数据要素收益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让全体人民更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据二十条”的出台和落地实施,有利于从历史和全局维度深刻认识数据要素的战略价值,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塑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4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