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第三支柱”如何撑起来?金融机构等积极性高涨******
养老“第三支柱”如何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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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底,个人养老金缴费人数613万人,总缴费金额142亿元……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后,金融机构等积极性高涨,个人养老金行情迅速升温。目前,收入较高且接近退休年龄的人群积极性较高。未来,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待进一步调整优化,进一步提升产品吸引力。
去年12月底,在北京一家国企工作的张华开通了个人养老金账户,并“顶格”存入了1.2万元,为自己的未来养老“支”起了第三支柱。
2022年11月25日,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发布通知,明确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北京、天津、上海等36个先行城市和地区启动实施。银行金融机构等积极性高涨,个人养老金行情迅速升温。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数1954万人,缴费人数613万人,总缴费金额142亿元。人们对个人养老金到底是怎么看的?《工人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金融机构等积极性高涨
2022年12月初,为了帮在银行工作的高中同学完成年底工作量考核,在天津一家设计院工作的刘伟线上开通了个人养老金账户,并存入了1元钱。“过程不复杂,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短信验证,就开户成功了”。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不少人和刘伟一样,是被在银行工作的熟人拉着入局的。
个人养老金制度开始试点后,首批有23家银行可以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包括6大国有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以及5家城商行。
一场客户争夺战也由此打响。各大银行纷纷通过返现金、赠送消费券、积分等手段“拉新”。2022年12月29日,词条“每周60个新开户指标,个人养老金争夺战下的银行理财经理‘喊苦’”一度冲上热搜。
刘伟在开户后,获得了50元现金返现。对于是否继续往个人养老金账户存钱,他仍持观望态度。
税优是个人养老金的吸引力之一。按照制度安排,个人养老金开户后,可以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按照个人养老金的实际缴费金额进行税前抵扣。刘伟表示,自己的年收入在12万元左右,本身交税就不多,因此减税效果并不明显,可以再等等看。
个人养老金背后的“两本账”
与持观望态度的刘伟不同,在北京一家国企工作的张华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经过了深思熟虑。
2016年开始,他所在的企业开始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这为张华的养老支起了第二支柱。这次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张华是想“支”起第三支柱,为自己养老多一份保障。
张华今年35岁,年收入在35万元左右,他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减税账。
除去包括房贷、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在内的各项扣除,他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约在18万元左右,适用于20%的税率档位。如果能再扣除1.2万元的个人养老金,那一年可以少交税2400元,按60岁退休计算,他可以少交6万元。
关于投资收益,根据制度安排,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税。
张华告诉记者,对于养老产品投资,他更看重的是稳健性,而非高收益。因此,他更倾向于选择相对保守的储蓄,“相当于为未来养老多存了一笔钱”。
按照3%的年化收益率计算,张华如果每年持续缴纳1.2万元,缴纳25年至退休,缴税后,他能从个人养老金账户中拿到43.71万元。
在福州一家国有银行工作人员张欢看来,个人养老金更适合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的人群。在她接触的开户客户中,收入较高且接近退休年龄的人群,积极性普遍较高。
提升个人养老金制度吸引力
由于个人养老金采取市场化运营,不可避免地会存在投资风险。那么,普通人该如何合理使用存入养老金个人账户里的资金购买养老金融产品?
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董克用建议,投资者要根据自己的年龄、财务情况和心理承受能力进行投资。比如,年轻人可以选择购买风险相对高的养老基金和养老理财产品,中年人投资要趋向稳健,接近退休年龄的人,可以选择相对保守的养老储蓄产品。
根据规定,个人养老金产品由金融监管部门确定,进入个人养老金“白名单”的产品要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4个属性,从而更好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也强调,销售机构要以“销售适当性”为原则,做好风险提示,不得主动向参加人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下一步,个人养老金制度如何更好地完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前行长、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前理事长戴相龙建议,今后,可以把个人养老金最高限额提高到1.8万元以上,扩大税收优惠。同时,对个人养老金的投资收益率实行保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以进一步提升大家参与个人养老金的热情。
“为了适应劳动力市场灵活化趋势,未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可以考虑将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和第三支柱(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打通,或者建立两者之间的衔接办法。”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秘书长鲁全指出,目前,第二支柱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缴费,如果劳动者换了工作,新单位又没有企业年金计划,那么他的第二支柱就会中断。他建议,增强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之间的协同功能。(文中刘伟 张华 张欢为化名)
王维砚
2022年青海支出35亿元保障困难民众基本生活******
中新网西宁1月19日电 (李隽马钰)19日,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获悉,2022年该省按照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等社会救助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民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严格落实家庭收入豁免、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期和“单人保”等政策制度,足额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切实保障困难民众基本生活。截至目前,该省长期保障社会救助对象共计57.57万人。2022年全年累计支出困难民众救助资金35亿元。
入冬以来,青海省按照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供养对象1000元/户,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对象800元/户的标准,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取暖救助,共计发放资金1.21亿元,惠及城乡困难民众16万户。同时按照城市低保对象300元/人、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200元/人的标准,在2023年“两节”期间为37万城乡困难民众发放第二批一次性生活补贴,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在2022年四季度连续3个月为城乡低收入人口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计发放资金0.45亿元,惠及58万城乡低收入人口。
2023年“两节”期间,青海省、市、县三级党政领导和民政部门分别组成慰问团,深入困难民众家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了解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及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走访慰问孤儿、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留守老人等弱势群体,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截至目前,该省各地共计慰问困难民众5000余户次,发放各类慰问款物100余万元。
此外,青海省各级民政部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解决民众因突发性事件、意外伤害或因家庭刚性支出较大导致的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全面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急难型临时救助措施,加大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人口等因疫因灾遇困民众的临时救助力度。主动加强临时救助与灾害救助的政策衔接,确保因灾遇困民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四季度,青海省临时救助7.7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17亿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