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重庆春节前已慰问农民工8万余人******
中新网重庆1月18日电 (记者 钟旖)春节临近,重庆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近日陆续开展慰问活动。记者18日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活动开展以来,该市已慰问农民工8万余人,其中各驻外劳务办事机构在市外慰问重庆籍农民工3730人。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近日分别走进顺丰速运重庆江北机场航空站点、空港佳园社区、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等,看望慰问坚守岗位的一线农民工代表、新业态就业人员(农民工)代表、环卫工人代表、在外务工农民工家庭及社区工作人员代表,为他们送上暖心礼包和节前问候。
关爱的“春风”也吹向重庆各区县,多地人力社保局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农民工走访慰问活动。
万州区人力社保局、万州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主办返乡农民工座谈会及慰问活动,送上创业政策和服务指导宣传服务,更好地帮助返乡农民工创业;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为辖区重点企业近200余名留岗职工送上“人社大礼包”,慰问一线工人,为企业送上惠企政策。
巴南区人力社保局不仅入企慰问农民工,还实地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公司运转、疫情防控、留工稳岗举措、返岗复工和“农民工服务站”等情况;渝北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则到区内企业、扶贫车间、建设工地等地,了解农民工工作情况,逐一对困难农民工开展新春慰问。
据介绍,为服务广大农民工安全返乡过节和返岗复工,2022年12月底,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还启动了返乡农民工服务专项行动,在春节集中返乡的重点时节,聚焦解决返乡农民工急难愁盼问题和服务事项,为农民工朋友送上服务保障。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强化对困难农民工兜底帮扶,坚持拓宽返乡农民工就业渠道,支持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就近就业。春节后,为方便农民工返岗复工,还将适时为集中外出的农民工提供“点对点”专车、专列(厢)、专机等出行服务。(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