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舟共济·同心抗疫】江苏淮安:发热流动便民诊疗车开进居民小区******
光明网讯(记者 金英花)2022年12月25日,江苏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发热流动便民诊疗车开进居民小区,为发热居民开展免费诊疗、平价供药等服务,方便及时看上病、拿到药,感受温暖服务,共同抗击疫情。
图为医务人员指导居民健康用药常识。(赵启瑞摄/光明图片)
图为医务人员指导居民健康用药常识。(赵启瑞摄/光明图片)
图为居民在发热流动便民诊疗车前进行咨询登记。(赵启瑞摄/光明图片)
工信部: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使用、服务等相关企业、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用能,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
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产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
(二)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
(三)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四)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
(五)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
(七)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
办法强调,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和效能原则。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
办法提出,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虚构事实,不得伪造、隐匿、销毁、篡改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中新财经)